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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全面两孩的计生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日期:2017年04月12日 16:1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我省从20161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1、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否意味着取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目的绝不是把人口控制的越少越好,而是要做到人口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宜,并且人口总量适度、人口素质提升、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合理。所以,随着我国人口客观形势的变化,对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并不意味着要取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而是为了科学地、全面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政策具有时段性特征,政策是不断调整的,对于201611日之前,夫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计生条例有明确规定,仍然按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政策予以处理。

2、社会上,微信里传言的截止到某一时间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个说法是否属实?

这个说法不全面。条例规定:对201611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优惠政策。但是,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前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如果《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补证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单位或社区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工资条复印件等。

3、关于《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办理

实施全面两孩后,对于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需要审批,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符合我省《条例》规定条件,要求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仍需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这是计生方面的规定,生育两个以内孩子不强制要求办证只需登记,但因为医保报销的要求,职工报销生育险时,必须持《生育服务证》进行备案,所以,为了职工个人的经济利益,无论一孩,二孩,三孩《生育服务证》都是必须要办的,尤其是省医保的职工,必须在生育之前就办证备案,生孩子的时候才能启动医保报销。

4、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问题

  已经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应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其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但此前已享受的不需要退还。

  对于201611日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惠政策。

5、关于婚假和产假的规定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日,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产假158日,男方护理假15日。女方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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