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一卡通工作证(复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和孩子的户口(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3、本人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独生子女证)
5、退休证或退休文件(正反面复印)
〖以上证件均要原件带复印件(A4纸)复印各一份〗
二、计生办登记、备案、初审,发放申请表
三、本人原退休部门及配偶单位在申请表上签注审核意见
四、人事处审核
五、财务处审核
六、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各个校区、家属区及校园网)
(如发现有欺瞒违规行为,上报学校,追究责任)
七、上报校党委会审批
八、发放奖励
备注:奖励金原则上当年办理,过期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