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万柏林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并完善参保人群保障水平,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并政发【2016】55号)文件精神,万柏林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
一、参保范围:所有在万柏林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群
二、保险期间: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三、保障金额:意外身故60000元;意外残疾最高60000元;意外医疗最高5000元。
四、保险费用:20元/人
五、保险责任:在本保险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依据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造成身故的赔付标准,给付身故保险金60000元;
2、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的赔付标准,以伤残等级按比例赔付,最高赔付伤残金60000元;
3、因意外造成身体伤害,需要治疗包括门(急)诊和住院的医药费,免赔额为100元,按80%赔付,最高赔付5000元;
4、赔付范围为基本医疗支出范围内的医药费、治疗费、检查费、床位费等费用.
详细解读请参阅附件!
万柏林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宣传.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