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医院简介
医保指南
寻医问答
网上挂号
院长邮箱
服务指南
 
 
关于参保大学生住院实行分级诊疗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8年05月16日 09:27  浏览次数:

        关于参保大学生住院实行分级诊疗制度的通知


贯彻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6〕71号)精神, 于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按病种分级诊疗制度。

一、确定分级诊疗病种

全市暂确定265个病种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病种(见265个病种明细)。

二、分级诊疗病种住院报销比例

从分级诊疗病种中遴选136种病种推行按病种付费(见明细),确定最高限额费用。按病种付费不设起付标准。按病种付费的分级诊疗病种在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大学生医保65%,按病种付费的分级诊疗病种在一级医疗机构的最高限额费用为二级最高限额费用的92%,报销比例提高5%。患者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付费,最高不超过病种限额费用的相应比例金额,病种实际发生费用超过限额的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剩余129种分级诊疗病种实行按项目付费,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仍按医保原有政策执行。

属于分级诊疗病种范围内的参保患者,经转诊程序到三级医疗机构诊治的,按原医保政策享受待遇;未经转诊程序越级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在三级医疗机构正常报销比例基础上下浮20个百分点进行报销。

三县一市的转诊医院为县域内的二级综合医院。

请每位参保同学周知。

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窗体底端

 

主办单位: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 | 版权所有: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西门) | 邮编:030024 | 电话:0351-6010690
晋ICP备05000465号 | 晋公网安备140109020016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