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大学生回原籍地住院备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1浏览量:
接市医保中心通知,即日起大学生除寒暑假在原籍地住院治疗不需备案外,在正常上课期间因生病需要请假回原籍地住院治疗的,须携带医保诊疗手册、学院请假证明、身份证,到万柏林区医保中心进行备案。如没有备案回原籍地住院的,一律不予报销。 注:万柏林区医保中心 地址:众纺路6号(万柏林区中心医院往南 太原理工大学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