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管理办法
(一)普通门诊
1、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孝义市人民医院
2、就诊凭据
参保大学生须凭《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就诊。 该手册未下发前使用医务室门诊手册
3、转诊办法
需到孝义市人民医院以外就诊的,必须经孝义市人民医院医师在本人所持《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上签署转诊意见(急诊来不及办手续者须于次日补办有关手续)方可外出到指定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一)检查。须在指定医疗机构购药者必须由现代科技学院医务室负责人批准。
4、报销凭据
1)《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 2)门诊发票(孝义市人民医院票据) 3)符合上述第3条转诊的,还需带外诊病历本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3)学校发的建行龙卡
注:诊疗手册上未记载病情者一律不予报销
5、报销范围
符合山西省药品目录、诊疗目录的日常门诊均可报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指点医疗机构以外产生的门诊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报销比例
1)在孝义市人民医院就诊报销医保范围内费用总额的90%。
2)经大夫批准转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报销医保范围内费用总额的70%。
3)寒暑假在父母户籍所在地发生的急诊门诊费用报销医保范围内费用总额的60%。
7、报销时间(若遇节假日顺延)
1)上半年报销日期为7月1日;下半年报销日期为次年的元月7日
2)当年费用当年结算,逾期不报
8、报销地点:孝义区到时通知
9、执行时间
从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10、其它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校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111842。
(二)意外伤害门诊详见附件三《现代科技学院孝义校区医保报销》
二、住院管理办法
1、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孝义市人民医院和太原市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一)
2、孝义市人民医院住院费用报销详见附件二《现代科技学院孝义校区医保报销》
3、在太原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时要主动向医护人员出示《太原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 ,并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因其他原因未带医保相关证件(《诊疗手册》),需在24小时之内到定点医院医保科补办医保住院手续。
3、参保大学生在孝义市人民医院就医其疾病不能诊治的,可经山医一院、山医二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市中心医院批准转诊到北京、上海、天津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就医。就医结束后需回转出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4、凡在太原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除外)住院,或在定点医院住院但未在所在医院医保科办理大学生医保住院手续,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寒暑假期间或因病等休学住院的需回学校进行手工报销,详见附件二《现代科技学院孝义校区医保报销》
7、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校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111842。
附件1:大学生门诊就医指点医疗机构名单.doc
附件2:现代科技学院孝义校区医保报销.doc
校医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