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假回原籍地住院报销所需材料:1>住院病历复印件、2>费用汇总明细、3>出院证、4>诊断建议书、5>住院收据、6>学院请假证明、7>原籍地证明、8>医院等级证明、9>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0>身份证与学校发的建行龙卡复印件一张.(要求身份证与龙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横向平行复印)11>学生医保诊疗手册首页即带照片页复印件一张。除身份证与龙卡复印件、诊疗手册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必须加盖印章。
(二)实习期间住院报销所需材料:1>住院病历复印件、2>费用汇总明细、3>出院证、4>诊断建议书、5>住院收据、6>学院实习证明、7>实习单位实习证明、8>医院等级证明、9>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0>身份证与学校发的建行龙卡复印件一张(要求身份证与龙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横向平行复印)11>学生医保诊疗手册首页即带照片页复印件一张。除身份证与龙卡复印件、诊疗手册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必须加盖印章。
(三)假期原籍地住院报销所需材料:1>住院病历复印件、2>费用汇总明细、3>出院证、4>诊断建议书、5>住院收据、6>学院假期证明、7>原籍地证明、8>医院等级证明、9>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0>身份证与学校发的建行龙卡复印件一张(要求身份证与龙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横向平行复印)、11>学生医保诊疗手册首页即带照片页复印件一张。除身份证与龙卡复印件、诊疗手册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必须加盖印章。注:原籍地住院只限在户口所在地医院住院,如果不在户口所在地医院住院需要户口所在地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否则不予报销,例如,某同学户口所在地为湖北省赤壁市,那么只限在湖北省赤壁市的医院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如果该同学需要到湖北省武汉市就医则需要湖北省赤壁市相关医院的转院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报销。
(四)门诊意外伤害报销(仅限在校期间)所需材料:1>门诊病历(只限7天之内的费用,病历日期需于门诊收据一致,若拍片须带拍片报告单)、2>门诊收据、3>本人写出申请(包括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经过、治疗经过)、4>学院开具证明(写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经过、受伤情况属实)、5>身份证与学校发的建行龙卡复印件一张(要求身份证与龙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横向平行复印)6>学生医保诊疗手册首页即带照片页复印件一张。除身份证与龙卡复印件、诊疗手册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必须加盖印章。
(五)生育报销(需缴费满两年):1>出院证、2>收据、3)准生证(必须进行婴儿信息注册)、4>出生证、5>结婚证。(产后三到四个月送材料)
(六)明向校区在校期间住院报销所需材料:1>住院病历复印件、2>费用汇总明细、3>出院证、4>诊断建议书、5>住院收据、6>医院等级证明、7>身份证复印件一张、8>身份证与学校发的建行龙卡复印件一张(要求身份证与龙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横向平行复印)、9>学生医保诊疗手册首页即带照片页复印件一张。除身份证与龙卡复印件、诊疗手册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必须加盖印章。
备注:
1、迎西校区、虎峪校区交到北区校医院504室,明向校区交到医务室229室,时间为每月3—7日。
2、在校期间受伤住院的需学院开具受伤证明,寒暑假和休学期间受伤的需原籍地居委会开具受伤证明。如手术中使用体内植入性材料的,需提供材料的条形码复印件、说明书、医院购买材料的发票复印件。
3、发生的医疗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销:
⑴在太原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
⑵未经批准转外地医疗机构治疗的;
⑶不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医疗费用;
⑷患者住院未按规定期限结算的医疗费用;
⑸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所取得药品费用;
⑹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⑺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⑻按照国家和相关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⑼在太原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必须使用医保诊疗手册办理医保住院,否则出院后一律无法报销。
温馨提示:上述内容每年均有变化,请同学们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官网发布的医保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