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就医
1、在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就诊及转诊详见(附件1)。
2、门诊意外伤害报销:大学生门诊意外伤害报销比例为可报销范围的80%,年度最高封顶线为2000元。报销详见(附件2)。
3、门诊慢性病报销详见(附件3)。
二、住院就医
1、在我市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需要任何转诊手续,住院实行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在办理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报销最高封顶线提高到47万元(基本7万元+补充医疗40万元)。
起付线:根据所住定点医院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年中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执行;第三次以上住院的不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根据所住医院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报销比例分别为可报销范围的85%、75%、65%;急诊报销比例为55%;转诊外地三级医院比例为60%;“乙类目录”的费用,个人自负为15%。
2、转诊外地的由太原市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转诊和报销。
三、大学生在原籍地住院报销相关事宜
1、国庆和寒暑假期间,回原籍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学院开具放假证明,按太原市同等级医院给予住院报销。
2、办理休学手续在原籍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地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学院开具休学或实习证明,按太原市同等级医院给予住院报销。
3、节假日期间(含双休日),回原籍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学院开具请假证明,按太原市同等级医院给予急诊报销。
4、明向校区学生在榆次住院,按太原市同等级医院给予住院报销。
注:以上内容报销所需材料报销详见(附件2)
四、特殊重大疾病
1、未成年人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待遇标准
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享受此待遇。病种为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对第一诊断为标危或中危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第一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在以下医院进行救治:(1)先心病救治定点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大医院;(2)白血病救治定点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大医院。报销将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可享二次报销待遇,取消乙类药品和乙类项目的个人自负比例,二次报销都在定点医院进行实时结算,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转外就诊的患者报销比例降低5%。
2、特殊重大疾病的门诊报销
病种为慢性白血病、血友病、恶性肿瘤晚期术后(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国产抗排异药、肺源性心脏病。凡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2年的居民,在指定定点医院进行鉴定,门诊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5%,取消乙类药品和乙类项目的个人自负比例。
五、发生的医疗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销
1、在太原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
2、未经批准转外地医疗机构治疗的。
3、不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医疗费用。
4、患者住院未按规定期限结算的医疗费用。
5、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所取得药品费用。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8、按照国家和相关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9、在太原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必须使用医保诊疗手册办理医保住院,否则出院后一律无法报销。
温馨提示:
1、因受伤所进行的一切报销必须有学院出具的受伤证明。
2、大学生医疗手册不允许别人代用。就医时必须带上《大学生医疗手册》
3大学生医疗手册使用时间:门诊为入学当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住院为入学当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
4、孝义校区另行规定。
5、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校医院医保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111842。
6、医保政策及医保有关报销的规定每年均有变化,请同学们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官网发布的医保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