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危险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信息公示
根据2020年9月1日施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如下:
废物 类别 |
废物 名称 |
废物 代码 |
物理 性状 |
危险 特性 |
处理 方式 |
处置 单位 |
2021年度产生量(吨) |
2021年度转移处置量 |
责任人 |
产生 环节 |
医疗 废物 |
感染性废物 |
841-001-01 |
固体 |
In |
委托处置 |
太原沃禾环卫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0.433 |
0.433 |
岳建国 |
医疗 |
损伤性废物 |
841-002--01 |
固体 |
In |
委托处置 |
太原沃禾环卫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0.202 |
0.202 |
岳建国 |
医疗 |
202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