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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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原2002年8月前厅局级含正高职称公费医疗人员纳入省直医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浏览量:

各部门:

根据《关于将省直公费医疗人员纳入医疗保险管理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59号)文件中对20028月前厅局级含正高职称原公费医疗人员(以下简称公费医疗人员)分期分批纳入省直医保的要求,省社保中心拟对2023年度有意愿参加省直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人员开展参保登记数据采集工作。

请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根据要求于2022520日前提供真实有效数据及材料,具体要求请登录校医院网站查询;在职人员请直接联系校医院,离退休人员请将相关材料交至离退休科。材料收集截至2022520日。

咨询电话6010690


  晋医险函(2022)37号红.pdf

 附件1、省直2002年8月前厅局级(含正高职称)公费医疗参保人员花名表.xlsx

  附件2、纳入医疗保险管理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3、公费医疗人员统筹范围内定点医院备案表.xls

 附件4、公费医疗人员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备案汇总表.xls

 山西省省直单位公费医疗人员异地就医备案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