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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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2020年度)

发布时间:2020-12-25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文件并医险中心字【2020】152号《关于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与万柏林区医保中心通知,要求2021年1月5日前完成对2020年度门诊票据的报销工作。从2021年1月1日起,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新的门诊报销政策,具体文件还未下发。

现将参保大学生在本校医院、转外指定医疗机构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学院通知到每位参保学生。

一、此次报销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安排如下:


校区

报销日期

时间

地点

明向校区

2021年1月2日、1月3日(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9:00 —11:30, 下午13:30 —16:00

明向校区医务室

虎峪校区

迎西校区

2021年1月4日、1月5日(星期一、星期二)

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00

校医院

五层会议室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大学生诊疗手册(除规定的慢性病外的校外就诊必须有我院大夫的转诊签字方可报销。新参保的学生还需带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诊疗手册),  

2、发票,  

3、外诊病历本及相关检查报告单(慢性病需携带诊断建议书)。


二、有关门诊报销的详细办法见校发[2020]28号文件(校医院网页医保指南栏目《参保大学生门诊就医及医疗费用报销细则》)。


特别强调:

  1. 前来报销的同学均需自行佩戴口罩,在等候排队时同学之间要间隔1米。

  2. 报销票据必须为2020年。由于报销比例不同,请将1-6月份票据按校内校外分开,7-12月份票据按校内校外分开。

  3. 因为此次情况特殊,同学们务必在报销日期内(元月2-5日)报销,错过日期,将一律不予报销。(有特殊情况来不了的同学,可让同学帮忙报销)

  4. 2021年1月明向校区交住院及意外伤害报销材料的时间和门诊报销同步调整为元月2-3日。

                                                 校医院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