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厅会议精神,按晋保健办函[2019]1号文件要求,拟将2002年7月31日前具备享受保健干部公费医疗待遇的厅局
级、高级职称保健干部的医疗移交省医保局管理服务,现发放征求意见信征求每一位公费医疗人员的意见。离退休保健干部到
各区离退休办公室领取,在职的保健干部由各学院办公室到校医院统一领取,请填写完毕及时交回各区离退休办公室和学院办
公室。离退休保健干部征求意见信由离退休办集中汇总,在职的保健干部由各学院办公室集中汇总,于2019年2月26日前交回
校医院办公室。如不领取和(或)不交回征求意见信则按自动放弃对待。
特此通知
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