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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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5浏览量: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迎西校区、虎裕校区为18(周四)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明向校区为19(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二、报销地点:校医院五层会议室;明向校区为明向校区医务室。

三、报销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大学生诊疗手册

2、发票

3、经由我校校医院大夫同意外诊检查的,还需带外诊病历本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否则不予报销。

4、学校发的建行龙卡。

四、有关门诊报销的详细办法见校财[2012]13号文件(校医院网页医保指南栏目《2014年参保大学生就医流程的有关通知》中的附件二)。

校医院        

                                2015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