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及毕业生取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1浏览量: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一、 本学期参保大学生门诊报销时间及地点:
明向校区:
迎西校区、虎裕校区:
二、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大学生诊疗手册
2、发票
3、经由我校校医院大夫同意外诊检查的 还需带外诊病历本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否则不予报销。
4、学校发的建行借记卡
三、 关于毕业生取药
本科毕业生个人账户余额取药时间为2015年6月17-19、23-24日总计5个工作日,过期不候。(取药时必须携带大学生诊疗手册)
注:有关门诊报销的详细办法见校财[2012]13号文件(校医院网页医保指南栏<2014年参保大学生就医流程的有关通知>中的附件二)。
校医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