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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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上半年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浏览量: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明向校区为6月27日(周一)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迎西校区、虎裕校区为6月28日(周二)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报销地点:校医院五层会议室,明向校区为明向校区医务室。

三、报销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大学生诊疗手册

2、发票

3、经由我校校医院大夫同意外诊检查的,还需带外诊病历本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否则不予报销。

4、学校发的建行龙卡。

四、有关门诊报销的详细办法见校财[2012]13号文件(校医院网页医保指南栏目《2016年参保大学生就医流程的有关通知》中的附件二)。

 校医院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