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明向校区为1月7日(周四)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迎西校区、虎裕校区为1月8日(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销地点:校医院五层会议室,明向校区为明向校区医务室。
三、报销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大学生诊疗手册
2、发票
3、经由我校校医院大夫同意外诊检查的,还需带外诊病历本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否则不予报销。
4、学校发的建行龙卡。
四、有关门诊报销的详细办法见校后[2015]1号文件《关于参保大学生门诊就医及医疗费用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见校医院网页医保指南栏目 )。
校医院
2015年12月21日